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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询问证人笔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释义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询问证人,必须依法制作正式笔录。询问证人笔录是一种法律文书。它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侦查人员根据证人的陈述制作的;一种是证人亲笔书写的。询问证人笔录不仅是分析案件情况,积极开展侦查的重要依据之一,而且也是破案和审判的重要证据材料。
    一、询问聋哑人证人怎么办
    询问聋哑人证人的方式: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如果需要讯问聋、哑证人的,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并且在讯问结束后,讯问笔录应当交证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人,应当向他宣读笔录。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证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二、偷越国境罪请律师起作用吗?
    有用。
    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1、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2)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及时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4)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
    (5)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告知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6)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
    (7)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
    (8)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
    (9)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有关规定;
    (10)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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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7: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