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 |
释义 | 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多少的问题已经没有实施了。 今年起就不用计提了,以后按照职工福利费用实际使用情况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只不过在年终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实际允许抵扣的福利费上限为工资总额的14%,超出部分作为纳税调增项增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职工福利费包括: 职工福利费计包括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职工福利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新会计准则下,将“应付福利费”科目取消,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福利费取消。以管理部门为例,当月发生福利费500元,现金支付,会计分录为: 1.实报实销方式下福利费的处理方法。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500贷:现金 500。 2.以工资方式对福利费的列支。借:应付职工新酬-应付福利费 500贷:现金 500。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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