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不负责任向什么部门投诉? |
释义 | 投诉物业可以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物业企业的较大问题的,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置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置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