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丈夫生前的债务,分为其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只能以丈夫的遗产为限主张。个人债务包括: 1、婚前个人债务; 2、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 3、婚后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或擅自筹资,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4、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 5、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 6、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 7、未经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其主要为不在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之内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8、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9、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 10、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 11、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