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单位私设小金库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实际分析。如:李某,王某任单位领导,用虚开发票等方式骗取上级单位公款,私设“小金库”,春节前购买礼物等费用15000元,而是用于与该校有关的活动之中,两人没有占有公款,此款不应作为其贪污数额认定。 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占有目的,是否实施了占有行为,犯罪事实是否与当事人主观故意有因果关系,是否造成了国家或单位财产损失的后果。 小金库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