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套房抵押贷款政策规定包括哪些 |
释义 | 1、央行等同时规定二套房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委托贷款购买二套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且已结清相应购买房屋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二套房居住着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二套自住房,二套房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具体来说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是:对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的家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二套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二套自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二套自住房贷款的利率。 3、其二套房面积小于90平米买方首套房子:二套房买卖评估价格的1%;二套房面积大于90小于144平米买方首套契税为:二套房买卖评估价格的1.5%; 4、如果二套房价格高于该区的市场指导价格,二套房面积大于或等于144平米,二套房买方不是首套二套或二套以上房产契税:二套房的评估价格的3%。《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三、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商业银行应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商业银行应提请借款人按诚实守信原则,在住房贷款合同中如实填写所贷款项用于购买第几套住房的相关信息。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币贷款,下同)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但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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