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是谁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仲裁裁决由仲裁庭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根据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可以记录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当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应当说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由仲裁员签字,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仲裁员对裁决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签字,也可以不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三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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