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哪些组织可以从事慈善财产募捐活动 只有慈善组织才能开展慈善募捐,如果不是慈善组织,可以通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或联合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募捐。 根据《慈善法》第九条的规定,可以从事慈善财产募捐活动的组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4、有组织章程; 5、有必要的财产 6、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关于募捐资格的取得的相关规定 《慈善法》公布以后,公开募捐资格有所放宽,由原来的身份管理转变为资格管理。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获得公开募捐资格,违规募捐的也可以取消募捐资格。《慈善法》规定,登记满两年,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中对如何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进行了详细规定,比如: 1.理事会有效决策,理事会能够理事,并且依照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由理事会表决重大事项; 2.理事会、监事会人员符合规定,同一单位关联关系理事、监事人员不超过1/3,省级慈善组织监事会至少三名监事; 3.法人是内地居民,理事会成员非内地不超过1/3,理事长是内地居民,排除港澳台和外国人,另外理事会成员当中非内地居民的不超过1/3; 4.秘书长专职,理事长不得兼秘书长; 5.社会组织评估3A以上,办理纳税义务; 6.没有违法情形,未纳入异常名录,申请两年内没有遭受行政处罚,没有其他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