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去应聘暑假工,老板说试用期三天,如果不满意的话三天不给工资,这样是合法的吗 |
释义 | 劳动者试岗三天未支付工资,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全部劳动权利,包括取得报酬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或合同约定的80%,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合同约定不明,按集体合同执行。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分析 从法律层面分析,劳动者试岗三天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试用期一般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以内的,虽然是试岗期间,也即试用期期间,但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同样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其中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工资就是劳动者所依法享有的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不应该受到侵犯。此外,我国《劳动合同法》还专门对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作出规定,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或者不得不能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的百分之八十,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因未及时订立劳动合同,导致劳动报酬约定不明,则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结语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支付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是法律的要求和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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