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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物估价是否可以根据借款人信用情况进行说明?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应当对所提供的担保财产进行评估并进行公证或确认,以保证担保物价值与债权金额相符合。如果担保人在评估担保物时主观歪曲、故意低估担保物价值,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时,借款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赔偿损失。而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并不是评估担保物的关键因素,因此担保物估价应该基于客观市场价值而非借款人信用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担保人应当对担保财产进行评估,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与债权金额相当。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民事主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因此,担保物估价时不能根据借款人信用情况进行说明,而应基于客观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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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9:5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