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担保物评估与鉴定中,若评估或鉴定结果存在争议,应当首先查看评估或鉴定合同中是否有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如无约定,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针对评估/鉴定机构、评估师/鉴定人的过失或者造成的损失,可以依法提起相应的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担保物的评估应当符合评估行业规范,履行评估合同约定和其他约定的义务;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应当勤勉尽责、公正专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鉴定法》第十四条:鉴定人应当以公正、专业的态度进行鉴定,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鉴定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工作,确保鉴定结果准确、公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民事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二条:受委托进行评估、鉴定、检验等专业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和程序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服务过程中,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注:以上法律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具体问题可以请专业律师提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