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人有受教育权吗 |
释义 | 成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通过成人教育立法,才能确认成人受教育权利的法律地位。在社会发展和成人教育发展过程中,成人受教育权利应逐步得到法律上的确认。 接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是公民全面自由发展的前题条件,公民终身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必须履行接受教育的基本义务,剥夺公民接受教育的行为和拒不履行接受教育的义务,都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 我国公民受教育权主要包括:①学龄前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②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权利;③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有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及继续深造的机会;④成年人有接受成人教育的权利;⑤公民可以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合法途径接受教育。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就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虽然从宪法方面看,受教育权只是20世纪才出现的宪法权利,但是,随着世界范围内人们温饱问题的逐步解决,它越来越受到关注。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条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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