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终止合同并不需要对方回函,而是当你们寄出合同终止函时就终止了,只是对于双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能会有不同见解,比如租金从何时起停止支付,广告牌的赔偿问题等等,所内以还是要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为好,不然最终会走向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