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你有失业证,那当你入职的时候,必须要把失业证交给公司。然后在去职的时候,公司再把失业证还给你。等你下一份正式工作的时候再交上去,就是一直这样的流程,你的每一份工作,什么时候入职什么时候去职,都会记录在就业失业证上。同时也是给你交社保的证明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