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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里分田是怎么分的
释义
    农村的田地是以家庭为单位分配的。在承包开始时确定承包人数和承包地数量,承包之后,家庭内成员减少的,不减少承包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家庭内增加成员的,不增加承包地,原承包地由家庭成员共同享有。
    一、土地经营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根据民法典规定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经营权人的权利具体包括:
    (1)占有权。土地经营权人取得土地经营权后,即有权占有承包方的承包地。
    (2)使用权。土地经营权人对承包地享有使用权,就是利用承包地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权利。
    (3)收益权。土地经营权人占有、使用承包地的最终目的就是取得农业生产经营的收益。
    (4)改良土壤、建设附属设施的权利。
    (5)再流转的权利
    (6)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权利。
    (7)其他权利。土地经营权人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享有其他权利。
    二、土地撂荒发包方可以收回吗
    土地撂荒之后发包方也不可以收回。土地在承包期限内,发包人即没有收回土地的权利。同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分户口但土地确权一本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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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7: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