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退休手续的办理如下: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携带本人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局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办理退休手续,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客观: 根据《关于个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规定,我国当前法定的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年满45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