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合同具有怎样的性质 |
释义 | 委托合同具有以下性质: 1、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一、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二、公司设立委托书有效期是多久? 对于注销公司的委托书的有效期,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委托期限由当事人在委托书中自行协商确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要对因解除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依法进行赔偿。 三、委托合同终止有哪些法律后果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包括:1、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2、因违约解除的,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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