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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四川65岁高龄补贴政策
释义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代拟稿)》决定自2017年起在全省实施高龄津贴制度,每年为65周岁以上老人进行免费体检。
    21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突出“细分”的特点,以针对老年人的医疗为例,《意见(代拟稿)》制定了提高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水平,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健全老年人健康支持体系等多个项目。
    其中,老年人健康支持体系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另外,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开设一定学时的老年人护理、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
    养老同样也做了细致的分类实施项目,如居家社区养老、智慧养老、农村养老、养老产业等。结合城市化发展和信息时代到来,照顾服务项目还包括发展适老公共交通,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积极发展老年教育等。
    《意见(代拟稿)》还提出,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以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医疗、养老、住房、心理慰藉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这条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吸引社会公众再次把目光投向“独生子女照料假”上,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省老龄委了解到,不少市民在提意见和建议时,对四川如何落实独生子女照料假充满期待。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相关人士介绍,四川拟将独生子女照料假定为5天。在今年8月举行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上,社会各界已经就独生子女照料假的时长问题进行过讨论,认为最初拟定的3天太少了,而应该调整为5天,“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5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低于5天的照料假,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此外,针对四川一直实行的景区对60-69周岁老年人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免收门票的政策,立法听证会上也进行了讨论,认为优待门槛年龄的设置应该调整。
    法律依据
    《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三条 发展老龄事业,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原则,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公益慈善事业等为基础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规范老年消费市场,建设老年宜居环境,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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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2: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