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工伤认定时限超过了怎么办 |
释义 |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一、公司拒不给员工申报工伤,应该怎么办 公司不给申报工伤的,劳动者自己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认定时效可以中断吗 工伤认定时效能中断,如果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个人也是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所以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期限,是出于促进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及时行使权力,保障工伤人员的权益的立法初衷,因此工伤认定部门对逾期申请工伤认定应调查核实申请人有无特殊情况,审查逾期申请理由是否正当成立,然后决定是否同意延长申请时限,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实际中,工伤人员逾期递交工伤认定申请时,一般社会保障部门不做任何调查,即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因此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发生工伤后,工伤人员应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 三、工伤保险个人如何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如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期限的,人社部门将不予受理其申请。 申请工伤保险三个环节:1、工伤认定;2、劳动能力鉴定(因工死亡无此环节);3、工伤待遇支付。 申请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申请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受伤职工身份证等;5.其它需要法定职能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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