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澳洲房产常见的出租方式有哪几种 |
释义 | 1.开发商承诺的包租服务 有些开发商为了促进销售业绩,在销售时开发商会承诺包租服务,每年租金回报一般在房价的5%左右的,承诺1-2年或更长的不等时包租,并且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就签订租赁合同。租金交易方式为月结,每个月汇入购买者在澳洲的账户,此类方式比较方便不在澳洲居住的投资者。 2.专业租赁机构代为打理 通过澳洲专业的租赁公司,一般澳洲物业的租金回报分别为别墅在房价的4%左右,公寓在房价的4.5-5.5%左右,而且租金的高低一般是由租赁市场决定的,重要因素包括了地理位置,购置房产的房型,物业的价格。 寻找一家专业的、服务优良的澳洲房产租赁机构,会为买家省心不少,其中的服务包括了物业打理、寻找租客、物业维护和相关税务问题咨询等。 3.投资者亲自打理 有些投资者想亲自打理,市面上有些会将房屋进行分隔,进行群租,租金回报可能可达到6%。看似租金收益提高了不少,但是这种打理方式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很容易引起纠纷。如果您不在澳洲,这过程中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一、房屋买卖合同欺诈 (一)实际买卖中,容易出现合同犯罪行为的地方: 1、房屋租售中介实施的诈骗 (1)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房屋中介公司要求买房者将购房保证金、首付款、购房款等存入中介公司指定账户,由他们“代为保管”,利用办理购房手续的时间差,从事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获取中短期收益。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运作方式一旦出现问题,最终会导致资金链断裂造成损失。 (2)中介公司指使公司员工及他人假扮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后,将房屋过户至虚假购房人名下,最后将骗取的房屋转卖或抵押从中非法获利。 (3)利用为购房人代办银行贷款之机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冒用购房人的身份证件,将银行发放的贷款占为己有。 (4)公布虚假房屋租赁、销售信息,与客户签订租房、购房合同,骗取客户中介费及定金。 (二)房地产开发商或个人在预售、出售房屋时,隐瞒房屋已抵押或已出售的事实,采取一房多卖的方式骗取他人购房款。 (三)虚构商铺等房产投资项目,以承诺高额返租收益为诱饵,诱骗投资者进行投资骗取投资款。 (四)以能够帮助购买回迁房、单位房等低价房为名,虚构房源,诈骗他人购房款。 (五)通过伪造房产证、身份证等手段,假冒房主身份,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买卖合同,诈骗他人租金、购房款。 (六)隐瞒门面房即将拆迁的事实,虚假发布“门面房转让”的信息,将门面房转租给他人,骗取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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