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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房屋不能出租,规定是
释义
    对于广大承租者来说,租房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房屋的情况,以下九种房屋坚决不能租,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一)是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没有所有权证,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二)是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此类房屋的权益已经或将要受到限制,承租人得不到合法保护。(三)是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此类房屋会侵犯对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权益。(四)是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产权不明会导致房屋的合法性难以得到保障。(五)是违章建筑。此类房屋建设规划手续不齐,随时可能受到执法监督。(六)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此类房屋会影响承租人的生活安全。(七)是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此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如果要租赁,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八)是不符合公安、环保和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九)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房屋出租最长不能超过多久
    房屋出租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房屋出租包括哪些
    租房合同一般约定了承租人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双方该承担的责任等内容。租房合同一旦签订,便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需要就具体的租赁期限,租金标准,支付期限,违约责任等情况进行明确约定。
    不能出租的房屋有什么法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出租要哪些手续
    房屋出租需要以下这些手续:一、租赁双方签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二、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哪些房屋不可以出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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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5: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