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大股东的权利和其他股东的权利是一样的,只是大股东会利用自己的股份多控制公司,比如大股东有投票决定权,拥有绝对话语权,各个股东意见不一致时,以大股东的意见作为决策。股东权利有,主持,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请求分红的权利,股东大会按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的权利,提出公司议案的权利,了解公司会计账簿等的权利等。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