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单位是否需要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建设单位需要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的责任主体,应当对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负责。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材料的质量、数量、价格等内容,为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等进行检验、鉴定,并对其质量负责。对检验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建设工程合同条例》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商、工程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商按照工程特点和合同相应约定,可以签订材料供货合同、设备租赁和购买合同。合同应当明确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5-98 第3.1.9条 甲方应当对材料的质量负责,并应当分别将主材料、辅材料按规定送专门机构或中介机构检查,或者直接送检验机构检验。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材料质量负责,并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相关内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