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第五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1、工程材料采购合同不是委托合同,采购合同一般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 2、买卖合同和委托合同是两个典型的有名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代理人从事民事活动时,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订的合同。 3、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第五百九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