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领结婚证男方吃亏还是女方? |
释义 | 不领结婚证,男方和女方都是吃亏的。男女双方确立事实婚姻后,未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的,不具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男女之间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以后因某种原因分开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财产,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就归各自所有,对于共有财产才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有确立婚姻关系,就会按照夫妻关系处理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内取得的财产就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会予以分割。办理结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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