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需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符合规定予以登记,发结婚证。需携带常住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和照片。照片需3张红底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法律分析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双方应携带证件如下: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提交的三张红色背景的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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