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备案办理流程如下: 1、备案对象 (1)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持本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的,到生育服务证发放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持异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的,到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2)夫妻双方,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无论其配偶持本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还是持异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都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2、备案材料: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携带《生育服务证》、女职工身份证、社会保险卡、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存取款小票; (2)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做计划生育手术除外),男职工社会保险卡、存取款小票、配偶无劳动收入证明,到居住地社区录入女方的基本信息; (3)做流(引)产手术领生育津贴的,持女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卡、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存取款小票,医院的诊断证明; (4)生育保险备案对象携带以上材料到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建立个人生育保险信息档案。 需要的材料: 1、《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 2、《居民身份证》; 3、一寸近期免冠相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