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外地建档与在当地是有一定区别的,需要办理暂住证、居委会居住证明、社会医院的母子保健手册登记、做相关检查后会有张条形码贴在母子保健手册上面。40岁女性怀孕12周以后需要去当地三甲医院产科建档,可以异地建立健康档案,需要女方提供暂住证,男女双方的身份证,除此之外,还需要携带最近一个星期的血常规、血性、尿常规、心电图及其B超报告单。异地孕妇建档案确实是需要一些手续的,而且对于这个异地孕妇建档案需要什么手续,具体的需要详细的咨询一下当地的医院,而且怀孕之后主要就是调理自己的身体,定期的去做产检关注胎儿的健康情况,而且对于这个异地的孕妇,在当地就近的医院进行产检就行,平时注意休息,保持卫生的干净,而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