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会穿军装的。
 法律依据:
 (参动[2010]9号)《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招收士官,是指按照规定招收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以及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到部队服现役。
 第三条 招收士官工作应当按照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着眼满足海军、空军、火箭军专业士官岗位和陆军部队信息化程度较高士官岗位的需要,坚持专业对口、充实基层、招用一致、保障重点的原则,充分依托国民教育资源,为部队招收高素质的士官人才,重点招收部队紧缺、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的专业技能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