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根据最新规定,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申请人或着其委托代理人提交公安机关要求的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开具无犯罪证明,派出所才会受理,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出具证明一律免费。 3、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 法律客观: 《关于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一条 适用范围: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和公民,可以向被证明对象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3)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4)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 征兵政审和军队、警察院校招生政审、公检法司和国家安全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或治安违法人员的案底调查,按原办法执行,不列入本规定“证明”范围。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了解本单位党政人员在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规定“证明”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