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分割 |
释义 | 离婚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割方式如下: 1、夫妻离婚后各自还是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但在股份分割时应对原股份比例进行审查并调整等。 2、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 一、企业实际控制人如何认定?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如下: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依据证监会发布的《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7]第1号》,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同时该使用意见也给出了公司控制权认定的思路: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依据以上两个法规对公司控制权的解释,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人是指通过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或者同时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二、离婚后小孩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后小孩和财产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1、取得结婚证后,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2、关于离婚后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除了重新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外,另一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应给予适当帮助; 3、财产补偿问题。婚姻关系期间,夫妻双方约定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而付出更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4、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变卖、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隐瞒、转移、变卖、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公司被收购后对原股东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公司被收购后对原股东的处理方法: 1、收购部分股东的股权。对于被收购股份的股东,公司被收购意味着其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不再与公司有关;未收购公司股份的原股东仍为公司股东; 2、全部收购公司股份。本次收购意味着所有原股东转让股份,原股东不再具备股东资格。同时,公司收购后,原股东的原股份可以实现。具体分割方式,公司章程约定的,按照公司章程办理。没有约定的,按持股比例分割。但分割前应扣除合理的费用、费用等。 企业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