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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宣告失踪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释义
    一、宣告失踪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1、一方被宣告失踪,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2、我国没有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夫妻想要离婚的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3、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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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9:5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