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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里面有人能查到别人信息吗
释义
    不可以。查询公民户籍信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国家机关、部队等党政机关因“政审”等工作需要,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因公务需要,查询人口住址信息,可提供常住户籍登记地址或暂住地址,其他信息一律不得对外提供。
    (二)公、检、法及纪检监察部门因调查、办案工作需要。
    (三)公民个人因私寻亲访友查询的。
    (四)公民需要查询新生儿姓名重名情况。
    (五)律师事务所因承办法律事务查询,可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址、民族、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等内容。
    (六)政府职能部门因社会管理工作需要,查询本辖区人口统计数字信息的,经上级人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提供相关统计数字。
    一、如何消除行政处罚
    在公安机关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档案是没有办法消除的,因为按照规定,这些资料要存档备查。不过,也不要担心,这不是犯罪记录,不会影响今后生活的,只有你再次违法犯罪时,司法机关才会调取这些资料。犯罪记录信息的管理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进行。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伪造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国家机关查询: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当然仍然应当履行相关手续。
    2、律师在犯罪记录查询上的权限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
    3、普通公民的查询权限普通公民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犯罪记录信息。确有必要查询他人犯罪信息的,应当根据信息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相应的书式材料(主要是查询的用途),经审核通过后能进行相关犯罪记录查询。
    为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诚信约束机制,要依法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录并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强化信息公开,扩大信用信息和信息产品应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联动机制,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异常信用记录”“黑名单”等信用监管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综合行政执法中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二、计生办能查到什么个人信息
    计生办可以查到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配偶的相关信息,婚姻信息、生育几个孩子、有没有节育、有没有超生罚款、有没有办理独生证以及准生证等信息。
    计生办查询个人信息的步骤如下:
    1、首先在网上搜索本人所在地的计生办官网,比如河北省计生办,然后找到官网地址进入;
    2、进到官网后,在细到你所在地的市级,点击所在地的那个市,进入到下一个界面;
    3、进到这个界面会发现,有好多有关计生的办事入口,包括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等等,选择一个需要的进入;
    4、以查询为例,进入后需要填写自己和爱人的身份证信息,然后之前给的查询码信息,填写好后,点击查询即可以查询到自己的有关计生的信息了。
    计生办主要有以下的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帮助群众树立文明、科学、进步的婚育观,保证宣传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主动向计生对象做好说服、动员等工作;
    3、掌握育龄群众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和生殖健康动态情况,按时发放避孕药具;做好每季度的查环查孕的组织工作,动员应落实节育措施或计划外环孕对象落实节育措施或补救措施;做好育龄对象术前及术后随访、慰问工作;
    4、督促、协助村(居)民及时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养老保险等有关手续和证件;
    5、协助街道征收社会抚养费;
    6、做好统计工作,按规定真实、准确、无误地做好各类数据的统计。依时上交,并确保卡、册、表的清洁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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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