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具开空头支票应该处罚 |
释义 | 一、开具开空头支票应该处罚 1、不存在骗取财物之目的,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行为人具备骗取目的,构成票据诈骗罪,骗取数额较大,判处拘役至五年以下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判处五年至十年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处十年至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所以,对行为人开具空头支票之行为进行处罚,主要以行为人是否具备骗取财物之目的为界限。 3、持票人还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二、罚款缴纳和手续费的支付 空头支票罚款的代收机构的确定、代收手续费和协助执行手续费的拨付等,按《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空头支票罚款缴库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5〕29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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