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单位原因停工不给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单位没有依法支付停工、停产期间工资,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的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任何企业和单位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员工工资。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