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但是当事人对担保范围另有约定的,则按其约定来确定担保的范围。 一、债权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区别 债权担保的方式的区别是: 1、担保范围不同: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生效期不同: (1)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2)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3)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二、民法典规定规定的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哪些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三、设立担保物权要签合同吗 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 我国民法典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