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一般接触者管理措施有哪些 1、一般接触者管理措施如下: (1)一般接触者管理措施是进行隔离; (2)14岁及以下儿童,若其父母或家人均为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首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次密接人员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管控,集中管控时限起始时间需根据排查、流调、本人核实以及其他因素综合研判确定,集中隔离满14天后可解除管控,管理期限内,密接解除管理的,其关联次密接可直接解除管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紧急措施有哪些 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2、停工、停业、停课; 3、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