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方式主要有五种,分别是: 1、保证: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 5、定金: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有哪些啊 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有求偿保证、求偿抵押、求偿质押三种方式。 1、求偿保证,是指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保; 2、求偿抵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 3、求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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