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厂保安在无特殊情况下是没有随意搜查他人身体的权利的。 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