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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把发票弄丢了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购房发票丢失应该去票务中心申请作废,实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按照上述规定,受票方丢失发票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其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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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