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受偿顺序原则 |
释义 |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一、公司破产债务清偿有哪些程序? 公司破产的,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然后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再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最后清偿的是普通破产债权。 二、税务优先于有担保债权在流程中一样吗 税收不优先于有担保的债权,但是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公司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先清偿破产人所欠税款然后在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普通破产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民法典规定的清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清偿顺序如下: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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