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书遗嘱有法律效果需要: 1、为避免日后争议,应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2、遗嘱应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 3、由立遗嘱人在遗嘱结尾使用公历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中须注明立遗嘱的时间; 4、遗内容尽量不要涂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5、以上对于自书遗嘱已经非常清楚,已具备法律效力。 自书遗书是立遗嘱人对于自己去世后财产部分或者其他需要向亲人交代的事情都罗列出来,并且为了证明是自己写的还亲手签上名字以及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