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土地被占用如何处理 土地被占用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三、士地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士地纠纷需要的证据主要包括: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在认定土地纠纷中的证据,必须对上述五种证据,按照证据的“三性”给予审查。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三、土地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年 土地侵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对于土地侵权行为设定了三年的行使期限,三年内不行使的,权利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