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法规和政府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1、行政法规,属于法律范畴,具有法律效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国务院推进改革开放,组织经济建设,实现国家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行政法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2、政府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一般仅仅是行政文书,对一定范围的人或事有约束力,而不像法律有普遍约束力。“规范性文件”是法律中经常出现但又并不局限于法律领域的一个概念,它主要是指具有规范性(即规定权利和义务)的、适用于不特定对象的各种文件。在非法律领域,“规范性文件”主要被用来指对某一群体具有纪律约束力的文件。例如,2013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就将共产党的某些纪律性文件称为“规范性文件”。正因为“规范性文件”也用于法律之外的领域,因此有的国家机关或者学者有时会使用“法律规范性文件”或者“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概念来特指那些法律上的规范性文件。但一般的政府文件会做出相应的规定,但具体到个案时还是会根据文件再套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则此时就具备了法律效力。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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