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持有行医资格证,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