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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家属可以共用医保卡吗
释义
    可以用,家人住院可以用自己医保卡里面的钱帮其支付医疗费用,医保新政之后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并允许家庭成员共济。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供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一、直系亲属医保卡可以共用吗
    1、直系亲属医保卡可以共用,但是仅能够用于在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买药和看门诊,而不能用于医疗费用报销。比如说,父母可以用子女的医保卡在定点药店买药,但若是用子女的医保卡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话,那么就属于违规,是骗保行为,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包括被罚款,以及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二、大人医保卡给小孩看病操作流程有哪些
    1、父母用个人账户支付子女门诊医疗费用时,需在子女门诊处方背面注明父母社会保障卡号或者身份证号码;
    2、提供子女社会保障卡卡号;
    3、提供双方的关系,双方关系如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同时留下联系电话并签名。此外,统一以子女名字自费挂号就诊,医疗费用结算时划扣父母社会保障卡,子女在内地发生普通门诊的医疗费用不享受此项待遇。此前的规定比较复杂,父母为孩子支付门诊费需确认关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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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