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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当兵八年退伍享受什么待遇
释义
    有以下待遇:
    1、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在不立功的前提下,8年的退伍费为36000元;
    2、士兵服役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3、服役期间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增发15%;
    4、荣立二等功的,增发10%;
    5、荣立三等功的,增发5%。退伍费是指,国家给予退出现役军人的补助经费。主要包括转业费、复员费、退伍费和退休补助费等。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对于服役8年的士兵来说,不如说多待4年,就算退休金少了一半,但是以后有了稳定的工作可以维持生活,所以在部队呆久的军人大部分会选择服役12年,毕竟工作就是生存的最大问题,与社会脱节的时间太长无法适应,会造成各方面的压力。所以说如果准备长时间当兵不如选择服役12年再退伍,部队还可以为你解决一个体面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三条 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
    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第五十八条 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
    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其中,被军队除名的,并处以罚款。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招录、聘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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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2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