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交通替代费 |
释义 | 法律分析:关于交通事故中交通费的赔偿是通过交通事故责任者按照法律法规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按照我国法律法规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而交通事故责任者要进行赔偿的标准内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决定。当事人可以和对方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应当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来进行协调。若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节后,当事人仍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人伤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不需要检验、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相对较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一般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过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二、车祸如何给予补偿?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是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2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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