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房屋维修基金其住户是必须要交的,是需要交到开发公司或者是物业公司的。 一、法院执行费怎么收取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没有执行数目或者是价额的,每件需要交纳五十元到五百元。对于执行的金额或者是价额不超过一万块的,每件交纳五十元。对于那些超过了一万元到五十万元的部分,会依法按照百分之一点五进行交纳。对于超过了五十万元到五百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去进行交纳。 二、维修基金是名字可以改吗? 维修基金不需要改名字,维修基金是跟着房产证上的名字的更改而更改的,维修资金需要办理更名手续。房屋维修基金只在第一次购房时交纳,以后产权转移时钱随房走。一套房子只需要交纳一次维修基金,房子在转让时,不需要重新交纳维修基金的。 三、没办房产证需要交物业费吗 没办房产证也要交物业费。 从法律上来说物业公司与开发公司是两个主体。不动产权证下不来跟不交物管费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不动产权证没下来,但是已经实际入住的,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物业管理费是用于整个小区维护保养、维持小区正常持续运行所必需的费用,并非物业公司的经营性收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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