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维修基金不交会怎么样 |
释义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交会怎么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大家看完本文之后都清楚了吧,这也是目前比较重要的一点,我们需要通过具体的情况来进行了解,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是什么,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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